据了解,日前,兰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制止运用区域的布告。
全市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禁用区为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南环路以北,西柳沟、南滨河西路(西柳沟一西沙大桥)、201省道(西沙大桥一南坡坪)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含上述路途、桥梁)。
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及高新区可结合辖区实践自行划定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区域。
在兰州市运用的非路途移动机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允许超出规则排放规范。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制止运用区运用的非路途移动机械,应契合本《布告》规则。
据悉,关于这项继续改进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办法,兰州市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禁用区规模将依据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当令调整;对违反本布告规则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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